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15-04-01-67563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沙区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位于大涌村(上下街),本期用地面积约10782㎡,容积率≤3.2,建筑不高于100m,暂定计容面积约34502㎡(其中住宅27602㎡,商业6900㎡),暂定总建筑面积约58231㎡。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公建配套等,具体业态待确定。 | ||
招标内容 | 2.4 招标范围: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附件)、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2.4.1设计范围设计部分: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市政道路工程及绿地设计(如有))及其他专业专项全过程设计,各阶段开发报建报批材料及审批配合、施工图设计、根据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施工图深化设计审核、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看样定板、现场巡查及效果提升建议等)、验收确权阶段的技术配合(含竣工资料审核及盖章),并在设计及施工阶段按发包人要求派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处理现场事宜,及其他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设计内容。不包含基坑支护设计、概算编制及送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建筑、室外工程及展示区的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临水设计、临电设计、地下室及主体结构设计、项目展示中心二次改造设计及深化设计(含灯光设计)、装修设计(含软装)、园林景观设计(含精神堡垒、雕塑等)、5米以下挡土墙设计、室内外综合管线、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及弱电系统设计、空调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海绵城市设计、BIM全周期设计、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市政工程(含代建市政道路工程及防护绿地(如有))、路灯照明、通讯工程、竣工图编制(主体专业)、审核竣工图及深化图并签章确认、交通标识及停车划线设计、永水、永电、燃气等专项设计。设计其他服务包括全过程设计配合及协调、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或大师设计费用(如有)、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设计类评奖评优,以上费用在设计费总价中综合考虑,未详尽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设计任务书》。2.4.2施工承包范围: (1)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临水临电、基坑支护、桩基(含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场地实施、检测场地实施、检测配套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含旧基础及孤石破碎)、主体结构、砌筑抹灰、防水、车位划线、粗装修、防火门......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暂定1095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发包人审批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522.333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3.1.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国内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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