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已由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经经发审〔2019〕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410171-70-01-008372,招标人为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经南八路以南、规划路以东、经南九路以北、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以西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71623.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4894.01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144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394.1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及室外雨污水工程,包含道路、苗木、铺装地面、景观小品雕塑、运动场地、室外给水、雨污水管网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三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三标段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可以中一个标段。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前面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是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2.5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每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2021年之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年度至2023年度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投标人须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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