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23GC04037 | |
□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 ||||
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2024年1月9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二期)设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和现场指导、配合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泛光照明、消防、综合管线、配套道路、配套管网、景观绿化、交通标示标牌、雨水回收设计、光伏设计、景观雕塑设计、抗震支架设计、立体绿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以及配合施工单位竣工图绘制等,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各专项分包设计单位须经业主方认可),不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的专项设计。 中标价(费率):34.7390万25.80%)。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72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并经建设单位确认方案后,7天内完成方案设计送审稿,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后 5 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成果稿,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批稿及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核;如需现场指导,要求相关人员 24 小时内到位;如需要出具联系单等补充资料,要求相关人员 48 小时内回复。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法根(资格证及证书号: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93302550)。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30天内到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5.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月16日 2024年1月1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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