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 SC-F-03-01(a) 、 SC-F-03-01 ( )地块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川投资备【 2312-511599-04-01-412629 】 FGQB-0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
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 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 SC-F-03-01(a) 、 SC-F-03-01 ( b )地块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
2.3 建设规模:根据《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条件通知书 SC-F-03-01 ( a )、 SC-F-03-01 ( b )地块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76516 平方米
(约 114.77 亩),总建筑面积约 22.47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6.47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 万平方米(含人防)。以上建设规模最
终以相关部门确定的规划审批面积为准。项目业态主要为住宅(含底商)、商业综合体等。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暂定 42 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及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配套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
但不限于勘察、建筑(含土
石方、门窗栏杆等)、结构、给排水(含临水等)、暖通、电气(含 10KV 高压、临电等)、消防、燃气、管线综合、景观(含小品雕塑等)、
幕墙、交安(含标识标牌、划线等)、绿建、海绵城市、公共区域精装、光彩照明、弱电智能化、楼栋及总坪标识标牌导视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
部专业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
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
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1 个单个总投资金额 30000 万元及以上或
单个项目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民用建筑类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31 00:00 至 2024-02-04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格式为 *.ZBJ 、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 *.ZBS 、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进入 网上投标 - 缴纳技术服务费 页面 —— 选择
项目标段 —— 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 —— 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 网上投标 - 缴纳技术服务费 ,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 网上投标 - 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 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22 09:00 。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
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 确认并签名 后确认上传,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
回执 。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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