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榕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榕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2117.6m2(约 123.18 亩),拟建园林绿化、建筑小品、园区道路、山石工程、服务建筑(其中包括拟建设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832㎡)、室外运动设施,并配套完善综合管网、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绿化景观、步道、儿童游乐场、运动场地、配套服务建筑及停车场、智慧公园设施标识导示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为准。具备面积如下:A区用地面积为40674.5m2,其中:铺砖面积9021.62m2;绿化面积20755m2;B区用地面积为23652.4m2,其中:铺砖面积7785.9m2;绿化面积12523m2,1#羽毛球馆建筑面积299m2,2#儿童中心建筑面积299m2,3#亭子建筑面积62m2,4#公厕建筑面积71m2;C区用地面积为17790.7m2,其中:铺砖面积5150.7 m2;绿化面积11033m2,配建建筑面积3101m2(根据建初02平面图),其中:1-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5㎡,1-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4㎡,1-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2㎡,1-4#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37㎡,1-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48㎡2-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5㎡,2-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49㎡,2-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64㎡,2-4#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10㎡,2-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95m2,配套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31㎡,3#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37㎡,4#公厕总建筑面积55㎡,5#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98㎡,6#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211㎡。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⑴项目建设部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玖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肆元整(¥①设计费¥968021元;②建筑安装工程费¥118018133元(其中:暂定金额专业工程¥26390000元,暂定综合价项目¥5490849元,包干费用金额¥310000,不可预见费¥5619911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⑵运营部分:①首年度本项目招标人运营收益按不低于100万元/年;②自运营期次年开始,每年度本项目招标人运营收益按年度递增率不低于3%/年计算(以上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为基数乘以年度递增率计算当年度的招标人运营收益),以此类推;③首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及年度递增率由投标人竞争确定;④每年度招标人运营收益由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本项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约定每年度缴纳支付给招标人;⑤管养维护费用: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基数按15元/(平方米·年)包干计算(本项目管养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费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人年度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5工期要求:①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招标人进场通知书发出日期为计算起点,以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日期为计算终点。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⑴设计工期要求:自招标人进场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以收到审查报告时间为准。上述施工图设计节点工期仅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及内容的完成时限,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部分。
⑵预算编制工期:
⑶施工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应满足招标人实际工程进度要求,具体的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A、B区(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区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并具备园区开放条件。施工范围内的苗木成活率养护期按6个月计,施工范围内的日常管养时间并入运营期限计算。
⑷其他要求:上述工期(总工期及节点工期)已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含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招标人原因(如因招标人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被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停工的、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变更且影响施工关键线路的、项目建设用地交地延误、项目暂停建设等)造成的停工工期或延误工期。如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招标人原因等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经招标人签认后,工期顺延。
②运营期限:10年,以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通过日期为计算起点。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含经营管理、管养维护)等;具体内容如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①施工图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小品/雕塑/构筑物、园区道路、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二次装修、运动场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夜景工程、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以设计任务书内容为准,如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总承包单位应按或业主确认的最新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以上设计范围的设计费用已计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中,施工图审查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施工图审查合同由招标人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承包人须承担项目建设报建及组织专家评审评议(含相关费用,如有)、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工作。
②采购: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以及管养。采购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③施工: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园林绿化景观、小品/雕塑/构筑物、园区道路、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二次装修、运动场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夜景工程、智能监控、安防系统、消防系统、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工程的施工、安装,最终以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容为准。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④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可用于运营的资源的经营管理及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管养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服务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提供公共服务等)。运营期限内,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费用(含经营成本费用、管养维护/维修费用等一切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开支费用),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期限内,中标人须按每年度运营收益中标报价向招标人缴纳支付本项目该运营年度的运营收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福州新区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合同》。
(1)经营管理: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可用于运营的资源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区域内的运动场地、配套服务建筑、可利用的空地、停车场、广告位等资源的经营及管理,运营的具体业务类型(类别)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经营。以上运营事项应向发包人报备。以上运营事项涉及的所有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运营事项有关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用、所需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税费、项目竣工后运营期间因经营业态变化需要进行的场所改造装修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2)管养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含苗木更换、植物病害防治)、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园区内的配套服务建筑、管理用房、运动场地、园路、硬地、停车场、综合管线、景观照明、智慧公园系统、标识导示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三大法定节日(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氛围营造等园区管养维护/维修及园区公共服务等工作,以及管养维护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更换/更新的苗木、场所维护/维修所需的材料/设备、管养维护所需的工具等);上述内容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管养维护事项有关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用、所需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开支,招标人均不另行支付,投标人在运营收益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⑤其他内容:1)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2)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验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3)中标人必须办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有关设计、施工、采购等法律规定由中标人负责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证件或批件),招标人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上述事项因中标人未及时办理上述事项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不予签认,且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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