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FJJL0101G250916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通天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C-03-12-1建设项目(二期)示范区景观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智谷大街、智谷二街、蓝宇路、青石路合围区域
2.4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期:217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只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算的4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有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面任命,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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